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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布转考、免考、改报专业办法

2005-05-24 14:07:00   来源:其它    点击:   
自考在线学习 +问答
   

  日前,广东省公布了自考转考、免考、改报专业的办法。此办法中,转考分省内转入、转出、外省转入、转至外省四种情形。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的毕业生、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免考已学过并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关于改报专业,广东省实行一证通行的办法,即一个准考证可到省内不同地方报考,也可以报考不同专业;考生如已另办准考证报考新专业,而又想将两个不同专业的课程考试成绩转到一起,则需持两个专业的准考证和课程合格书,办理改报专业手续,并填写一式四份的《改报专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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