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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广东自考省际转考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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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际间转考:在籍考生将规定的合格成绩,从我省转到外省或从外省转到我省继续参加自学考试的,应办理转考手续的过程。省际间转考由省教育考试院办理。

2.转出要求

转考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且在广东省和转入省均已取得1门以上(含1门)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省考籍后,方可办理转出手续。考生每次只能转出一个准考证号下的合格成绩,一次只能转出到同一个省。

考生有下列情况的不得办理转出。

(1)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的;

(2)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

(3)通过办理免考所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

(4)实践性环节考核(含毕业论文)成绩;

(5)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1年的成绩;

(6)原广东省试点专业考试取得的成绩。

3.转入要求

在外省考试合格课程与我省考试科目中课程的替代按照我省规定的课程执行。外省转入的考生,须按广东省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

转入考生应当取得广东省专科专业不少于5门、本科专业不少于4门的课程合格成绩,方可申办毕业手续。

4.办理手续

转出手续:考生可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广东省准考证和转入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到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并对转出电子档案信息和《广东省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的内容信息进行确认和签字。

转入手续:外省考生来广东省继续参加自学考试,考生本人须持原报考所在地考试机构出具的《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广东省自学考试准考证等相关材料到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并对转入电子档案信息和《广东省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的内容信息进行确认和签字。

不能现场办理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上材料上传到工作邮箱zkc@jxeea.cn ;凡是申请邮箱办理的考生必须提交个人申请(需注明由哪个省转哪个省及本人有效联系方式)。

5.办理时间

转出:上半年为2月27日-3月3日(工作日),下半年为8月24-30日(工作日);

转入:上半年为3月13-20日(工作日),下半年为9月11-18日(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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